各系,机关各部处、各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》(闽教办师〔2020〕15号)文件精神,派出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人数、时间
1、培养学校:福建师范大学,计划时间:2020年7月-12月,培养对象及人数:财经商贸类骨干教师1人,公共体育类骨干教师1人,汉语言文学类骨干教师1人。
2、培养学校:福建工程学院,三期计划时间均为2020年7月-12月,培养对象及人数:理工类骨干教师6人。
3、培养学校:厦门大学,计划时间:行政管理干部研修班(第七期)2020年10月;教务教学管理干部研修班(第三期)2020年11月,培养对象及人数:行政管理干部1人、教务教学管理干部2人。
二、推荐方式
1、根据闽教办师〔2020〕15号文件精神,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。填写《福建省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》,各单位必须对申请者业务水平提出具体推荐意见。若推荐申报人数多于1人,请进行排序。
2、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和各单位的推荐意见、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,综合研究后确定参加培训人员。已参加过培养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报名。
三、培训经费
根据文件精神,培训经费部分由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为主,不足部分由培训对象所在学校承担。根据学院有关规定,由学院承担部分,根据金额大小,适当增加参加培训人员在学院的服务期,并签订进修培训协议书。
四、报名时间
各系、各部处尽快组织教师申报,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12:00前将《福建省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》和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,报送人力资源部,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56050716@qq.com。
联系人:聂老师 联系电话:0591-83788602
附件: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.doc
院人力资源部
2020年6月22日